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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数字经济?
2018-02-05

什么是数字经济?

陆首群 2018.2.4

什么是新经济?什么是数字经济?迄今国际上还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、通用的、统一的说法(虽然有人提出各种看法但未尽人意)。下面兹提出本人对此问题探索的一些见解。


对于新经济[i],我赞成这样泛泛的说法,新经济是以信息革命为背景,已经济全球化为目标,以数字技术为标志和驱动力,以知识资源为依托的经济形态;简而言之,新经济可看成改造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与开源经济是什么关系?也需要一并进行探索。


结合数字经济的发展,如何给数字经济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定义(并如何将数字经济与开源经济二之目标统一起来)?现在我将客观上存在并正在发展之中的数字经济分成三类来阐述:第一类数字经济,仅仅以数字技术作为其基础活动的驱动力,具有数字化、网络化、全球化特征;第二类数字经济,采用跨时代的现代创新引擎:“互联网+创新2.0”,[ii]改造传统工业经济重构智能型数字经济新业态(CPS),具有第一类数字经济特征+知识化、智能化特征;第三类数字经济,采用开源型具有协同共享基因的现代创新引擎,改造传统工业经济重构开源型数字经济新业态,具有第二类数字经济特征+开源特征。


我认为,在作出如上分析的前提下,对“什么是数字经济?”似可定义如下:所谓数字经济,一般指采用数字技术进行经济活动的经济范式。具体规范如下:

1.    以数字技术作为其经济活动的标志和驱动力(对包括生产、运作、交换、分配、消费在内的各经济活动环节实行数字化)[iii]

2.    采用现代创新引擎“互联网+创新2.0”改造传统工业经济重构智能型数字经济新业态;

3.    塑造开源型(具有协同共享基因)的经济范式(或采用现代创新引擎改造传统工业经济重构开源型数字经济新业态);

4.    具有数字化、网络化、全球化、知识化、智能化、开源化的特征;

5.    在经济范式、运行机制、价值取向、产权归属、激励机制上突破旧框框注入新概念[iv]

6.    与其他经济范式(如市场经济)可以共存互补[v]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[i] *注:当前的新经济一般指互联网经济、开源经济(包括共享经济、创客经济)、智能经济,以及早起数字经济。

[ii] *注:“互联网+创新2.0”是以互联网为载体、以知识资源为依托、以深度信息技术(云、物、社、移、大、智、区……)为驱动力,与先进管理体制相适配的现代创新引擎;新业态将是生产力全面发展、跨时代提升、全球化扩展、重构的数字化生态系统。

[iii] *注:在过渡时期新经济数字化(或早期数字经济)实例:1、 数字经济,如无人机、机器人、以机械手(群)作业的汽车装配线、虚拟现实/增强现实产业等;2、数字化运作,如滴滴出行采用大数据+AI(算法)支持网约车运作;3、数字化交换,如电子商务;4、数字化分配,如医保交费系统;5、数字化消费,如移动支付。

[iv] *注:在经济范式上由市场经济转型为数字经济,在运行机制上由交易行为转向协同共享,在价值取向上创造不同于交换价值的共享价值,在产权归属上从资产所有权向使用权方向倾斜,在激励机制上由商业性的物质刺激转向表彰奉献精神。

[v] *注:利他主义(altruism)的数字经济(特别是开源型数字经济)与利己主义(egoism)的市场经济是可以共存互补的。